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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信報財經新聞 2004-05-12

鍾庭耀回應



另一個捏造指控含有人身攻擊成分。筆者在文章中批評「教育網」與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用民意來評大學表現,認為選用工人、文員、家庭主婦及中小學程度為主要樣本的這些非知情者來評大學教員的學歷、研究表現及課程多元化等等學術難題,等於問道於盲,這種大學排名方法可以休矣。但鍾先生卻莫名其妙地把大學排名的問題扯到完全與題目無關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政治議題上去。 

他把筆者認為不能用工人、文員、一般主婦來評大學表現,等同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沒有必要向的士司機和麥當勞收銀員諮詢意見。他是這麼說的:「的士司機和麥當勞收銀員對法律不明所以,所以沒有諮詢的必要。此語已是城中佳話。推而廣之,普羅大眾對院校運作不通,公眾意見等於『問道於盲』,『可以休矣』!」很明顯,鍾先生在含沙射影,巧妙地把筆者未說過的話強加在本人身上。 

鍾先生緊接著上述的引文對筆者作人身攻擊,說筆者「唯我獨尊。」他的話是這樣的:「這種唯我獨尊的人,當然不會贊成普選,也不會重視民意調查。」除了人身攻擊外,他又無限上綱,把大學排名方法問題與普選這個政治議題掛。 

為他人作政治標籤 

請問:大學排名跟普選又有何關係?鍾先生把筆者反對「用民意作大學排名」與「是否重視民意調查」互相混淆,並因而指責筆者「不會重視民意」。筆者非政治人物,雖然留意各大學有關單位所作的民調,但重視民意與否,基本上是從政者的事。作為一個學者,筆者倒是認為民意調查有一定作用,但絕不能用民意作為衡量大學表現的依據。筆者去年在《明報》評論「教育網」與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排名方法時,已把有關的觀點說得很清楚,請鍾先生把筆者的文章再讀一遍。鍾先生影射說筆者反對民意,顯然是別有用心。 

鍾先生因為筆者反對他所做的大學排名方法,因而信口開河,影射筆者「不贊成普選」。這是給筆者做政治上的標籤,扣一頂「不贊成普選」和「反民主」的帽子,這種手法可說很低下。 

從以上鍾先生對筆者捏造的指控來看,鍾先生作為一個學者,心態是很有問題的。他不僅捏造本人沒有說過的東西,還對筆者作人身攻擊,扣政治帽子,筆者有足夠理由要他作出公開道歉。 

排名方法客觀公正? 

鍾先生的文章多次強調,港大的民意研究計劃所作的院校排名調查已做到「客觀、科學和非常公正」。真的如此嗎?我們且來看看他的「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是怎樣做的。 

根據網上的資料,問卷共分三部分,各式各樣的問題共有二十五條之多。根據第一部分電話調查員對被訪者的自我介紹說,「我地只會阻你幾分鐘時間」。除了調查員對問題本身的陳述外,答覆問卷的時間頗為有限,估計每題只有幾秒鐘的時間作答。到底問的是什麼問題呢? 

舉一個在排名榜中佔百分之二十五比重的問題:「請你綜合有關學校的本地與國際聲譽及名氣、設備及校園環境、教職員資歷、學術研究表現、學生成績及品行素質、學習氣氛與課程多元化及認可度等,然後作出評分。請問你會給幾多分呢?」(評分由○至十分)。首先,鍾先生犯了問卷調查不應犯的錯誤,即一條問題不能問多過一個事項,如果多過一個事項,答覆者不知問題指的是哪一項。鍾先生自稱民意研究計劃做的調查很「專業」,這就是專業? 

其次,我們看看電話的樣本是哪些人?背景如何?能否回答問卷上所提出的問題?網上資料說:在一千五百一十三個有效樣本中,教育程度背景如下:小學以下程度佔百分之十九點七,中學百分之四十九點八,專上以上百分之三十點五。其次是職業背景:家庭主婦佔百分之十五點六,學生百分之六點四,生產性工人百分之十一點一,文員及服務業工人百分之二十一點六,專業與半專業人士百分之二十七點二,其他百分之十三點六。 

綜合而言,教育背景中,中小學程度者共佔了樣本的百分之六十九點五,職業背景中,主婦、學生、工人及文員共佔樣本的百分之五十七點二(半專業人士及其他不詳者不包括在內),以如此背景的樣本人士,大部分未進過大學,即使是讀過大學,也不可能對大學的「國際聲譽與名氣、教員資歷、學術研究表現、課程多元化及認可度」等等難度頗高的問題作一個評分。筆者認為,要工人、文員以中小學程度為主的市民對上述提問作一個評分,是一件很荒謬的事。請注意:這不是評選「香港小姐」,只對佳麗的美貌(及智慧?)作評分。 

駁斥鍾庭耀「大學排名」一文.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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